2008年11月26日至27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在腾达大厦连续召开了四次座谈会,特别邀请部分会员及律师代表参加,听取他们对《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市司法局董春江副局长、萧骊珠处长,北京市律师协会李大进会长,王立华、巩沙、金莲淑副会长及赵小鲁总监事等分别到会听取了律师代表及会员的意见。
与会的代表及会员对《章程》的起草工作非常重视,作了充分的准备,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章程》起草工作小组将认真研究每一条意见和建议,继续对《章程》进行修改和完善。
今年9月12日,《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在首都律师网公布,面向全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征求意见,随后协会《章程》起草工作小组根据会员及律师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章程》进行了修改和完善。11月20日,修改后的《章程》草案在北京市律师协会网站公布,再次向广大会员征求意见。